
壹傳媒集團公布,公司所有董事辭任。董事會宣布,公司已接獲葉一堅、Louis Gordon Crovitz、Mark Lambert Clifford、林中仁的書面確認,其辭任公司非執行董事及主席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自香港時間5日晚上11時59分起生效。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股份已於6月17日上午9點開始於香港聯交所短暫停止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
壹傳媒董事會成員的聲明顯示,壹傳媒董事會四名成員的卸任,以利最佳保護股東、債權人、員工和前員工。事件的時間表將有助於解釋這個決定的原因:壹傳媒的股票自6月17日起停牌,這一天,兩名董事會成員在香港被捕,並被指控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
同一天,香港保安局局長援引「國家安全法」凍結集團內子公司之銀行帳戶,包括「香港蘋果日報」及其數位營運。保安局局長進一步指示,公司若將其在其他帳戶中的資金用於替這些業務支付其任何費用,即屬犯罪,這也意味著公司不能再合法地支付包括記者在內的「香港蘋果日報」員工的工資,公司也被禁止支付購買油墨和保持電力供應等之基本業務費用,公司有資產,但被禁止使用,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不需法院命令即可凍結資產,因此,董事會決定必須關閉蘋果日報在香港的業務。6月24日,「香港蘋果日報」及其數位業務停止出版。
繼公司兩名董事和創辦人黎智英去年被捕後,七名前壹傳媒及「香港蘋果日報」高管、編輯和社論作家也根據國家安全法被捕。香港政府從未表明「香港蘋果日報」發表的哪些文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這種不確定性造成了一種恐懼氣氛,導致公司在香港的剩餘員工中有許多人辭職,包括負責壹傳媒這間上市公司法規遵循事務的員工。
我們在這事件中觀察到,儘管沒有審判和定罪,但在援引「國家安全法」後可以影響公司及其員工,根據這項新法律,公司可以在沒有法院介入的情況下被迫進行清盤。我們的結論是,有序的清盤將最符合股東、債權人、僱員和其他相關者的最大利益,我們希望這將引導而始致香港政府允許清盤官完成先前公司及董事被禁止的付款,包括支付債權人和前員工之薪資。我們還希望清盤官能夠接續完成對公司能夠創造價值的交易,從而產生資金使債權人能夠受益。
我們深深相信,如果我們能與在監獄裡的公司創辦人、大股東和董事會前主席黎智英先生溝通,他也會和我們一起表達感激之情。
最後,香港聯交所要求董事辭任時的函件:四名董事均確認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無任何與其辭任有關之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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