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的拆迁之所以常常以牺牲老百姓利益为代价,并非偶然,而是中共执政党的多种制度性、利益结构性问题长期叠加的结果。
一是中共的土地制度是根本原因之一。在现行体制下,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实际处分权高度集中于政府。地方政府通过征地、拆迁,将低价取得的土地高价出让给开发商,形成所谓“土地财政”。这种模式使政府既是规则制定者,又是利益参与者,天然存在利益冲突。在财政压力和政绩考核的驱动下,地方政府更倾向于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而不是保障被拆迁者的长期生计和尊严。

二是中共的权力结构失衡导致普通民众缺乏有效的博弈能力。拆迁过程中,政府、开发商、评估机构往往形成利益同盟,而被拆迁人处于信息弱势、法律弱势和组织弱势地位。补偿标准由政府主导制定,评估过程缺乏透明度,异议渠道有限。即便存在法律救济途径,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结果不确定,使许多家庭被迫接受不公平条件。
第三,中国的法治在拆迁领域的落实存在严重缺口。虽然法律条文中强调“合理补偿”“公共利益”,但在实践中,“公共利益”概念被不断泛化,商业地产、形象工程也被包装成公共项目。行政权力常常凌驾于司法之上,强制拆迁、暴力执法、程序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却很少有人真正承担责任,助长了基层政府的有恃无恐。
第四,中国社会的监督与舆论约束不足也是重要因素。媒体受限、信息不透明,使拆迁纠纷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公共讨论。一些地方通过维稳逻辑压制上访和抗议,将社会问题视为“不稳定因素”,而不是制度改进的信号,进一步加剧了民众的不信任与对立。
归根结底,中国政府的拆迁之所以频繁伤害老百姓利益,是因为在现有体制下,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和官员考核被置于公民财产权和人权之上。如果中共不从土地制度、权力约束、司法独立和公共参与等方面进行实质性改革,拆迁冲突就难以避免,牺牲普通人的代价也仍将不断重演。
罗素容
2026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