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市非公民投票法案(non-citizen voting law)已經生效,但遭到州內共和黨民選官員提訴阻攔,近期非洲裔選民再以該法案存在「種族動機」為由,在史泰登島的州高等法院提訴;他們表示,該法案旨在增強西語裔和亞裔的政治力量,卻從中削弱非裔美國人的政治影響力。
市議會去年12月9日通過法案,允許80萬擁有合法移民身分的市民投票選舉市級民代,擁有合法工作身分並在紐約市居住至少30日的居民就可投票,包括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包括工作簽證(H-1B)持有者、參加實習計畫(OPT)的國際學生及工作簽證配偶(H-4)等EAD工作許可卡持有者等。
由非洲裔新聞政論家莫達克(Deroy Murdock)及其他三名居住在紐約市的非裔,日前於史島州高等法院提出訴訟,指出市議會違反了美國第十五修正案;其提出的法案存在「種族歧視意圖」,將市內選舉的投票力量轉移給西語裔和亞裔,進而削減其他族裔的政治影響力。

負責該訴訟案的律師J. Christian Adams表示,通過該法案的整個程序都充斥著強烈的「種族動機」,就連身為發起人的市議員羅格貴茲(Ydanis Rodriguez)本身也說過,他擬定這個法案的目的就是為了「增強某些族裔群體的權利」。
這已是目前該法案面臨的第二個訴訟,反對者希望在最早於明年正式推行前,法院能成功阻攔下來。
市議會少數黨領袖博萊利(Joe Borelli)此前和其他共和黨民代提出訴訟,提到該法案又帶來一個全新的爭議點,違反了憲法;他一直以來都提倡通過公投解決此事,在新的訴訟中,反對者也贊成地方政府在做任何政策上的修改前應舉行公投決定,尊重大眾的聲音。
針對新的訴訟案,市選舉委員會(BOE)和市議員辦公室至今都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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