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众的维权之路之所以异常艰难,并非源于个体意识不足,而是由中共政府的制度结构、权力运行方式以及社会环境多重因素交织所致。
首先,中共权力高度集中而缺乏有效制衡,是维权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中共现行体制下,行政权力在资源分配、执法裁量和信息控制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司法系统在结构上难以完全独立于行政权运行。当纠纷一方是普通民众、另一方涉及地方政府或权力部门时,裁决往往不在同一权力起跑线上,法律在实践中容易让位于“稳定”“政绩”或“上级意志”。

其次,法律虽在文本层面不断完善,但执行存在明显断裂。许多法律条文具有原则性,却缺乏可操作的落实机制;中共政府各级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选择性执法,甚至与利益集团形成默契。这使得民众即便“依法维权”,也可能遭遇立案难、取证难、执行难的现实困境,久而久之形成对法律的不信任。
第三,在中国的维权成本过高而风险巨大。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常常远超普通家庭承受能力。一些维权者不仅要长期奔波、耗尽积蓄,还可能面临打压、威胁甚至被“标签化”。在这样的环境中,维权不再是权利的正常行使,而被异化为一种“冒险行为”,从而抑制了更多人的参与。
第四,新闻媒体的信息不对称与表达渠道受限加剧了困境。中国普通民众在法律知识、政策信息和程序规则上本就处于弱势,而公共舆论空间有限,使个体诉求难以被社会充分看见。当问题无法被公开讨论,压力机制难以形成,权利救济自然更加艰难。
最后,中国社会组织和中介力量薄弱也是重要原因。独立的工会、业主组织、公益法律援助机构发展受限,使民众往往只能“单兵作战”。缺乏集体协商与制度化博弈渠道,个体维权极易被各个击破。
综上所述,中国民众维权之难,并非“爱闹事”或“法治意识不足”,而是结构性障碍的结果。只有当中共政府以及官员的权力受到约束、司法真正独立、信息更加透明、社会组织得以成长,维权才可能从艰难的个人抗争,转变为制度内的正常权利行使。
汤笑冰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