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议会日前以压倒性赞成票,通过了全球首个对AI系统进行监管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框架:《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AI Act)。这意味着欧盟可站在可信赖AI的制高点,成为全球标准的制定者。
综合媒体报道,3月15日,欧洲议会以523票赞成、46票反对、49票弃权的压倒性支持下,通过了历经3年筹备的《人工智慧法案》。
对此,欧盟内部市场事务专员蒂埃里·布雷顿(Thierry Breton)表示,27国一致支持这一法案,说明他们认可 “谈判者在创新与安全之间找到了完美平衡”。
报道说,《人工智能法案》是欧盟的一项法规,该项法案由欧盟委员会在2021年4月21日提议,并在2023年6月14日获得欧盟通过。2023年12月8日,欧洲议会、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三方就《人工智能法案》达成协议。法案旨在为人工智能引入一个共同的监管和法律框架。除军事用途外,法案范围涵盖所有人工智能类型的范畴。作为监管产品的一部分,它不会赋予个人权利,但会规范人工智能系统的提供者,以及以专业身份使用它们的实体。
由于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要管制AI系统所产生的风险或危害,因此只要AI系统本身在欧盟上市或被使用、AI系统产生之结果在欧盟被使用,不管供应商是在欧盟或第三国设立登记,都必须要受到欧盟的人工智慧法的管制。使用者若在欧盟,亦同。
《人工智能法案》的核心,就是依照AI系统潜在的风险、危害性程度程度,对不同应用层层设防。
AI系统依其风险程度而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类为 “不可接受风险(unacceptable risk)” 的AI系统:
所谓风险可不可接受或是高度、低度,是指该风险与欧盟基本价值的抵触程度或侵犯程度有多大。因此,抵触欧盟基本价值的AI系统,尤其明确侵犯基本权的AI系统,原则上予以禁止,只有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才例外予以许可。
第二类为 “高风险(high risk)” 的AI系统:
此等级为本草案的规范重心,系指对于欧盟基本权或欧盟法承认并保护的公益,即欧盟法所称 “迫切公益理由”(overriding reason in the public interest),造成重大风险的AI。在上市或提供使用前,应符合欧盟法草案之相关要求,且经过第三方验证,通过合格评估程序才能正式上市。
第三类为特定之 “低度风险(low risk)” 的AI系统:
系指有特定有欺瞒风险之AI,例如深伪技术、与人互动的AI,因其具有特别的身份诈欺风险性,从而课予相对应之透明义务。
第四类为 “风险极小(minimal risk)” 的AI系统:
在基本原则上,欧盟版权法及数据隐私权保护规定,将一体适用于AI领域。换言之,ChatGPT等生成式AI在处理欧盟着作权作品时,必须全面遵守相关规范,并对系统的训练过程和输出内容进行充分透明化。
立法者认为,法案的目标是在促进创新与确保公民权益间求取平衡。欧盟内部市场事务专员布雷顿等欧盟官员表示,这确实是一条独特之路,但相信借由法规引导,AI的潜力将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最大发挥。
业界反应不一,许多学术界的专家表示,这类法案可以有效减缓不明智的AI竞赛,确保AI工具都是以符合规范、对社会有益的方式被设计而成,因此对最终法案抱持期待;全球电商龙头亚马逊(Amazon)对此表示欢迎;但欧洲工商协会却担忧实施细节及法律解释模糊,可能对企业投资决策造成影响。
法国经济部长勒梅尔(Bruno Le Maire)3月17日建议,建立 “欧盟人工智能共同体”,以便更好地协调欧盟各国的资源,在人工智能领域实现创新。
勒梅尔表示,“这一计划可以围绕着共同的发展原则,集中起最好的研究人员、最好的科学家、最好的初创公司和最好的资料中心,预防安全和文化方面可能出现的偏差”。“法国在人工智能方面稍稍领先,可以引导欧盟发展雄心勃勃的计划……欧盟有各种优势,可以赢得人工智能领域的竞争”。
勒梅尔说,“现在是欧盟拥抱创新和冒险的时候了,首先应该大规模投资,然后才是制定规则。我们想成为什么?成为新知识的生产者还是只做Meta和Google的客户?” 此外,他希望加速实施欧盟经济独立 “新战略”。
据报道,在2023年12月,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代表就全球首个监管包括ChatGPT在内人工智能的全面法规《人工智能法案》达成初步协议。
今年1月中旬,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 (Ursula von der Leyen) 提出欧盟应该加倍努力,避免在人工智能领域落后。两周后,欧盟成员国批准了第一个规范人工智能的法律,同时没有忘记初创公司的需要。
欧盟各国预计将于5月正式批准AI法案,法案将于明年初生效。对于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750万欧元(2.58亿元)或全球年营收7%的罚款。
转自 希望之声